【项目概况】
******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1-2024-01485
3、项目名称:******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 3 个包,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的各包进行选择性报名,但只能响应一个包,评审时将以包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审,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可兼投);供应商若同时投多个包,仅投递的第一个包为有效投递,其余包为无效投递不进入评审; 01包:①项目名称:米、油、干调等类;②采购预算:按不低于10%的下浮率报价; 02包:①项目名称:肉、冻品等类;②采购预算:按不低于10%的下浮率报价; 03包:①项目名称:鱼、蔬菜等类;②采购预算:按不低于10%的下浮率报价; 满足局民辅警工作餐需求,保证食品安全,按需要及时配送,质量合格,本项目以下浮率进行报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最多续签2次,最长供货期3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办理汇聚平台注册相关事宜,可拨打汇聚平台服务电话:400-088-5358,027-******。办理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咨询各汇聚CA相关客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00点47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启开标,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根据项目品目据实选择填报)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 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请注意货物类、服务类扣除率我县统一要求为20%,此项为强制要求)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chenmengling@whmingyue.cn。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财政局;联系电话:0715-******;联系人:吴忠华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 128号;投诉电子邮箱:jycgb******@163.com。 7.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磋商环节需要使用视频会议客户端,请各供应商提前下载安装视频会议客户端磋商过程的设备需具备麦克风,摄像头)。可登录下载供应商使用手册:https://zfcg.chutianyun.com.cn/gysdt/#/help。 9、各投标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一毂清风客服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本级
地 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01号
联系方式:张承国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绿洲广场A座裕阳大厦10层1号房
联系方式:向豪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豪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