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锡山体育公园(一期)EPC(TCZX-202502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TCZX-202502FJ-******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城县隽水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040.6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运动球******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95.22平方米;配套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场地铺装、照明以及给排水系统等附属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 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21 合同估算价:1175.75万元 | |||||||||||||||||||||||||||||||||||||||||
2.3其他:工程投资估算价:1175.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53.85万元,勘察设计费21.9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若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协商确定。 ②、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须满足(1)+(2)的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 ③ 、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 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 ”列入重点监管对象;(6) 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 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④、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均有效) 须******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⑤、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a.具有一级注册建筑设计师职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设计工程师资格(给水排水工程专业);b. 注册于本单位。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a.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b. 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社保证明)。 ⑦、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 22 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满足上述资质、业绩、人员的要求。 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③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④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 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⑥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⑦若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以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其余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7日 08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不见面开标方式。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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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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