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 2024年10月9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嘉鱼市监强制〔2024〕ZF20号),扣押了存放于******有限公司冻库内的涉案物品。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拟对车牌号为豫A9068A(货车司机为戚世飞)厢式冷藏货车运载的冷冻牛副产品(共640件,其中:冷冻调理牛副283件、牛副速冻调剂生制品191件、牛副产品166件。重量共11390千克)先行处置,处置方式为:依法公开拍卖。
因上述物品权利人不明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请物品权利人在公告期间内向本局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本局将依照上述处置方式予以处置,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周亚业 夏志豪联系电话:0715-******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迎宾大道52号
******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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