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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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AZX-202501Q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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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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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咸安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25年01月17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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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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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
96 |
96.444 |
3 |
投标报价备注 |
投标价格(金额):9661.508724万元 |
投标价格(金额):9706.191656万元 |
投标价格(金额):9762.149440万元 |
质量(如有) |
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
24个月 |
24个月(730日历天) |
24个月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陈林 |
夏霞兵 |
胡清华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证书编号 |
鄂******3033 |
鄂******6706 |
鄂************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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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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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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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02月22日至2025年02月24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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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议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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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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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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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安大酒店15楼 |
联系人:郑工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楚天都市花园C座1906室 |
******有限公司 |
电话(传真):027-****** |
******建设局 |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70 号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管理局 |
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5楼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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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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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XAZX-202501QT-******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