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黄梅县2024年度停前镇潘河村共同缔造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E************001;
2、项目名称:黄梅县2024年度停前镇潘河村共同缔造建设工程;
3、采购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包含内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20元;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通知等所涵盖内容;
8、工期:4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申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最终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24时(北京时间)
3、方式: 投标人应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6)
4、登录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月16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上传。
五、开启(即磋商会时间):
1、时间: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进入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电脑远程签到、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采购文件一次性修改。如投标人对有关质疑回复仍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时效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黄梅县停前镇潘河村
联系方式:潘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梅县爱民路19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应芳
电话:1******70
","proBiddingProjectNumber":"E************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