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洁净厂房空气净化系统\106000m3/h 7×18 2500Pa 304(招标编号:NWZ241015-2333-030086) ,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洁净厂房空气净化系统\106000m3/h 7×18 2500Pa 304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洁净厂房空气净化系统\106000m3/h 7×18 2500Pa 304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不少于3个自2018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洁净厂房工程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提供对应的供货合同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相应技术附件等复印件,并提供用户使用或验收证明文件。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保密承诺书。 (2)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询价文件中加注星号“★”的内容及要求。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请购书是针对本标的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和交货状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照,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和供选择方案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买方书面批准才有效。卖方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任何偏离必须在偏离表内注明,未列出偏差且不满足或者不响应招标技术文件的视为不满足技术要求,买方有权否决投标。 (3)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询价书工作范围内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提供书面承诺:本次投标按询价技术文件要求对物资内容、范围报价,洁净厂房空气净化系统所有物资均为投标人成套供货,如出现物资错项、漏项,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中标后供货合同不再作范围、价格调整。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9月21日12时0分 至 2024年9月29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重庆招标中心,联系人杨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5日前,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环 联系人: 杨金
电 话: ****** 电 话: ******30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