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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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SZX-202401G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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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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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通山县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二次************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山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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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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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15 |
******.76 |
******.65 |
投标报价备注 |
/ |
/ |
/ |
质量(如有)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
90 |
90 |
9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刘合检 |
吴石 |
杨江涛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证书编号 |
鄂******3344 |
鄂******9551 |
鄂******3339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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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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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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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1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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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议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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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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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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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 标 人: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大道313号 |
联系人:李主任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 39 号(国际大厦 A座 21 楼) |
联系人:徐工 |
电话(传真):****** |
3.行业主管部门:/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管理局 |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73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
联系人:朱主任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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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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